上星期某天,我和檸檬爸冷戰了一會兒,彼此心裡頗不是滋味
來自不同家庭、不同的環境、不同的個性,卻要一起經營一段婚姻,一起教養小孩是件不容易的事
對於某些事情上的認知彼此都有一把尺
而這把尺不光只是用在教養小孩上,甚至用在"提醒"老婆/老公
事情是這樣的…
我常給檸檬恩取很多小名,例如「小寶貝」「小可愛」甚至是「臭屁恩」
每次只要檸檬恩不聽話時,我就會說「臭屁恩,快點……」
例如: 說要洗澡了,她卻一直拖拖拉拉說要煮玉米濃湯
說要睡覺了,她卻一直說要看阿虎(巧虎)
另外,如果他表現很好時,我也會叫她「臭屁恩」
例如: 從1數到30、正確地說出各種顏色、念唐詩……
這天,小姑帶著叡叡(小姑的兒子)來家裡,二個小朋友理所當然地一起玩耍著
忘了發生什麼事件,我就叫了「臭屁恩,……」(忘了接什麼事件)
結果,當下檸檬爸立刻糾正我說:「不要在其他人面前叫他臭屁恩,這樣會叡叡(五月滿四歲)會學,以後就會叫她臭屁恩」
小姑也說了叡叡曾經在學校被老師處罰的事件,是關於叫同學不好聽的外號
當時,我整個表情HOLD住(微笑),心裡卻不是滋味
(現在是有攻擊我的意思嗎)
首先,我想說一下我對「臭屁」的定義,那是一種「愛現」的意思
所以,我並不覺得「臭屁」這個詞有什麼不妥之處(相較於大便、狗屎……)
相反的,檸檬爸覺得「臭屁」是不好的詞彙
OK~我接受,單純是每個人認知上的差異罷了
事後,我對檸檬爸說:「如果你覺得"臭屁"這是不好的詞,那我也可以接受不要這樣叫她,但不能私下糾正嗎」
檸檬爸回:「事情發生了就應該當下糾正啊」
此時此刻,火就開始燃了(給我滅火器)
「當下糾正」為什麼一定要當下糾正我呢?我三歲小孩嗎?
小孩做錯事才需要當下糾正呀(正所謂機會教育)我今年34歲了,好嗎!(摔掃把)
難道不能私下講嗎?私下指的是只有我們二個人
經過這件事後,我沒有叫過她「臭屁恩」了
雖然,我們沒有冷戰很久(才幾小時),但是我卻沒收到檸檬爸誠意的道歉
每個人都要面子,別跟我說誰不要,我不會相信的
我是孩子的媽,我如果有做錯的地方,我願意改進
但是,能不能在別人面前給我一點面子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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